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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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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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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死缓和缓刑有哪些区别?

摘要:死缓和缓刑有哪些区别?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执行方法不同、考验期限不同以及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下面详细介绍。

一、两者的定义

(一)缓刑的定义

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二、两者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

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执行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或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者进行数罪并罚。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相关规定】

1、对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对缓刑考验期限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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