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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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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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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书要去通知谁

  相信大家都知道,检察院的批捕书是直接下发给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该出具逮捕证,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以后的24个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即可。下面为您介绍更多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

  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公安机关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因为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以后,人民检察院总要有答复,批捕书就是人民检察院的态度,无论检察院批捕与否,都不能去口头通知公安机关,必须要出具书面文书。公安机关需要根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不同意的就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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