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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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夫妻因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想要离婚,这时一方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有无法律依据?
一、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二、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既然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需要对青春做出损失赔偿,但是如果青春损失是精神损失的一种类型,青春损失费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损失费的名义立足了呢?
一般而言,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 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 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 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 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其他离婚损害赔偿
虽然离婚时不该赔青春损失费,但是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吗,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看过本文,您也就明白了吧。如果确实遭受了精神伤害,不要忘了还存在精神损害赔偿这条途径,如果有想法又不差钱的话,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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