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唐山律师网!

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3503252886

您所在的位置: 唐山律师网 >品牌服务 >婚姻家庭

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电话号码:0315-2225478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邮箱地址:liujunguo1972@163.com

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婚姻家庭

离婚损害赔偿最高可赔多少?

摘要:离婚赔偿的数额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无过错方想要获得多的赔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遭受损害程度等事项。

离婚赔偿对方最高多少钱?

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具体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赔偿的数额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无过错方想要获得多的赔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遭受损害程度等事项。

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Copyright © 2018 www.tangshanlawyer.cn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