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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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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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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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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吗?

摘要: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由于生活所迫,很多夫妻在当地结婚后会选择外地工作,感情不和想离婚时,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案例:王先生和妻子是在老家甲地领的结婚证,目前都在乙地工作,因工作繁忙,能否在乙地办理离婚手续?

分析: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也就是说:如果王先生夫妇协议离婚,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构,即回到甲地协议离婚。

第二种情况:

如果王先生夫妇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可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在乙地经常居住了一年以上,就可以在乙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而不用跑回老家去。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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