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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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在创业已经越来越普遍,创业者想要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得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怎么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后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现在不了解没关系,看完本文就了解了。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公司名称和住所。
B、公司经营范围。
C、公司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E、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F、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G、公司法定代表人。
H、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怎么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公司名称;
B、公司成立日期;
C、公司注册资本;
D、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E、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2)设置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
C、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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