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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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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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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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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案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作用

    要:尽管很多人知道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是却不了解律师在此种的作用。下面为您说说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作用。

律师的作用既体现在庭审时激昂的抗辩,又体现在阅卷时的一丝不苟,更体现在侦查阶段对案件进程的有力阻击上。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可发挥八大作用。

、会见犯罪嫌疑人,稳定其情绪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羁押,身处看守所这一陌生的环境中,与外界的联系已基本断绝,更面临着漫长的刑事诉讼程序,其难免会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从而对其接受讯问的心态造成负面影响,也会使其难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模式。此时律师的会见不仅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更是向其表达家属对事件的关注及支持,能让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应对后续的程序。

、为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及其量刑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所涉及罪名的了解仅停留在名称之上,对更深层次的刑法法条、司法解释以及实践情况均不大清楚,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是依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践经验作出的综合判断。律师不仅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解释某罪名的追诉标准、量刑规定等,更能让其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将构成何罪名,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更清晰的了解。

、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尽早制定辩护策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对事实的全面了解,是成功辩护的必要条件。案件发生后,家属对整个事件往往一知半解,即便从办案单位中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也仅是片面而残缺的,同时由于律师无法在侦查阶段进行阅卷,于是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是整个辩护工作了解事实的关键。进一步说,同样的事实,在不同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犯罪嫌疑人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但在律师眼中,其行为可能并不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或者即便构成犯罪,亦有罪轻罪重之分。律师在侦查阶段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能够提早制定辩护策略,并与犯罪嫌疑人就事实部分充分沟通,让辩护工作尽早开展。

、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包括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其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是否严重往往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律师可根据所涉及的罪名的法律规定以及实务经验,综合自首、立功等情节,对犯罪嫌疑人最终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作推断,并通过分析事实经过,提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意见,提出变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申请。

、可制作法律意见书,向侦查机关反映律师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

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常会认为只有在庭审时才能提出辩护意见,其实,自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后,便应根据法律、事实向侦查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如案件性质属《刑事诉讼法》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律师可以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律师的分析意见,并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可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建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众所周知,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是否批准侦查机关提请的逮捕申请,对刑事案件的后续发展有重要影响,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则刑事拘留将会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尽管仍有后续的诉讼程序需要进行,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已从看守所出来了。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根据侦查机关提交的相关材料、报告,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若此时缺少律师发出的声音,办案人员难免会产生应予逮捕的倾向性意见,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若侦查阶段便聘请了律师,在检察院审查时由律师提出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分析意见,有可能成功地推动不予逮捕决定的作出,影响整个辩护进程。

、可代理申诉或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不仅包括提出辩护意见,还应从侦查阶段始便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各种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难以分辨侦查机关、看守所等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此时便需要律师为其讲解、分析并针对违法行为代理申诉或控告。

、可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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