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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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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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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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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

   摘要: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哪些?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的行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行为;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等文件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都构成假冒专利罪。

(一)假冒专利罪的法律释义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假冒专利罪的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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