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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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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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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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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关于保险诈骗案件的证据清单

  摘要:保险诈骗罪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是采用叙明罪状的方式对保险诈骗罪作出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及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十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保险诈骗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相关凭证。

  6、保险事故调查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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