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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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有专家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采取“非监禁刑”的形式。
当今校园及其周边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学校及学生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防范提醒,向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告知如何应对学生抢劫情况。
据了解,目前未成年人抢劫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了近一半。崇文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组长赵虹检察官表示,抢劫罪的定罪标准不以抢劫数额为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论数额多少,都构成抢劫罪。因此,未成年人应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抢劫行为的刑事违法性。
校园抢劫案高发 “小孩带着大人抢”已现苗头
2008年11月中旬,16岁的郑某因与父母发生口角,离家出走住进了朋友李某家中。由于身上没钱,二人商定在李某曾经就读的中学附近寻找机会,抢劫钱财。他们在学生上下学的路上,专找“看上去有钱”的中学生下手。3天内,两人先后作案7起,抢得手机、公交卡、现金等财物。近日,该案的李某已被法院一审认定犯有抢劫罪,对于郑某的处罚,法院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目前此类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了近一半,而且还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变化。”据赵虹介绍,原先这类案件通常是大孩子在学校周边抢小孩子,或者是成年的带着未成年的一起实施抢劫,而现在则是小孩子抢大孩子的,未成年的带着已成年的去抢。未成年的孩子觉得有个“大哥”站在旁边,一是让自己觉得有面子,二是抢起来也会得心应手。“上述的案子就属于这种情况,16岁的郑某带着已经成年的李某去抢别人。”赵虹告诉记者,他们抢劫的方式也很简单,并不太暴力,根据目前查明的情况,他们通常是看到穿着比较讲究的孩子,便以一句“哥们你过来一下,我问你点事”将对方带到相对隐蔽的地方,然后就向对方索要钱财,抢来的现金也不太多,对方要是有手机或是公交卡的他们则会一并要来,最后到二手市场销售变现或者自用。
除了这一类目的明确的抢劫外,还有的则是由打架、争执演变成了抢劫。赵虹说,现在中学生因女朋友、哥们利益而大打出手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未成年人将对方打完后还顺便将对方洗劫一空。这种顺手一抢的心态使得行为的性质就产生了质的变化,很多未成年人因此被送进了牢房。
案件高发源于家长不说孩子无知
专家建议未成年人抢劫应实施“非监禁刑”
“此类抢劫案件发生后,由于被抢钱财通常较少、又害怕报复等原因,被害者大多没有报警。一些家长在已经得知孩子被抢劫的情况下,也认为‘被抢了几块钱不值得报警’。”赵虹觉得家长的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直接导致孩子即使被抢也会觉得这其实是个小事,意识不到抢劫是个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态度有时候甚至还会使得被抢的孩子学着去抢劫别人以“拿回”自己的损失,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崇文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在对相关的案件分析后发现,非法占有财产型案件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反映出他们在经济不独立情况下产生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并普遍具有不劳而获、贪图享乐的思想。抢劫时他们也主要以轻微暴力、公开化为主,反映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意识不到抢劫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也不清楚抢劫罪不以数额多少定罪的法律规定,体现出无知者无畏的特点。
对于未成年人在什么情况下就能够构成抢劫罪的罪名。赵虹表示,抢劫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不仅对公私财产造成侵害,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14周岁后实施抢劫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赵虹特别强调,抢劫罪的定罪标准不以抢劫数额为准,无论数额多少,都构成抢劫罪。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的现象,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指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张雪梅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采取“非监禁刑”的形式,避免未成年人罪犯在监狱改造场所交叉感染,促进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检察院提醒中学生应遇事不惊
相关单位应联合防控
在校园周边抢劫案频发的情况下,中小学生自身该如何防范?赵虹建议同学们在平时生活中要低调一些、朴素一点,不要随身携带大量零花钱,特别是不要在公共场合炫耀父母的工作、收入、家庭的财富状况等。当遭遇抢劫时,应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同时观察周围情况,见机向附近的商店、路人寻求帮助,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则不要盲目反抗,不要轻易与抢劫者发生正面冲突,以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当事情过去时,则要及时报警,通过警方、学校的多方介入,共同防范打击抢劫行为。
此外,社会相关单位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针对多起未成年人抢劫案的犯罪地点均在学校周边,发案时间也大多集中在上下学期间的特点,赵虹建议学校、街道和公安机关能够在重点时段对相关区域实施重点防控。有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二手产品回购单位的教育监管,当未成年人在销售手机、游戏机、笔记本电脑时,应细致核对其身份及物品的来源,堵住未成年人抢劫后的销赃渠道。
“作为孩子的家长,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榜样,营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并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度的管理和教育,让孩子知道抢劫的刑事违法性,防止其不经意间走向犯罪的道路。”赵虹表示,为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崇文检察院也开始加强在办案过程中与未成年人家长的深度沟通、加强沟通,并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通过指定法制副校长专门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并组建女检察官宣讲团,走进课堂讲授法律知识,在网上则通过创建“孩子们与检察官”博客,用案例配以漫画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下一步,我们还将考虑采取场景模拟的形式进一步向学生讲解面对抢劫行为时的防范技巧。”据赵虹透露,崇文检察院目前已准备与共青团中央及相关企业单位联系,帮助那些已不在学校上学,又没有正当工作的未成年人寻找就业出路,或安排他们进入职业技能学校掌握一定劳动技能,使他们改掉懒散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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