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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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少杀和慎杀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但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措施,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生命存留。对于死刑案件要高度重视,要积极地为被告人进行辩护,那么,对于死刑案件辩护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辩护应该做的。
接到死刑辩护案件后,一般首先应当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量刑、诉讼程序等方面做好辩护思路。虽然这类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方案,但是以下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第一,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第二,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第三,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第四,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第五,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第六,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第七,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第八,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第九,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第十,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第十一,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第十二,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第十三,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第十四,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第十五,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总之,死刑案件的辩护可以从多方面考虑,如事实、证据问题、此罪与彼罪问题、重罪与轻罪问题、法定和酌定情节问题、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大小问题等。对于这类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亲属没有委托律师的,法院也会依法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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