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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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是属于刑事处罚的措施之一,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财产是可以单独处罚,也可以和主刑共同实施的,没收财产有一定适用罪名,那么没收财产是犯了什么罪?
没收财产是犯了哪些罪名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所犯的罪名一般是经济类的犯罪、贪污受贿类的犯罪等,被没收的财产范围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总结: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所犯的罪名一般是经济类的犯罪、贪污受贿类的犯罪等,被没收的财产范围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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