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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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相信大家对于飞机延误这种事情是十分常见的。同时我们都知道,交通的不准时性会带来很多的麻烦,那么对于交通管制延误会赔偿吗?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管制延误会赔偿吗
交通管制延误不会赔偿的。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交通管制延误规定
1、晚到港时间超15分钟算延误: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2、机上延误每隔30分钟告知旅客延误进展: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
3、机上延误处置:
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
旅客投诉10日内要做出实质回复: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旅客受理情况。
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1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
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2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
通过我们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交通管制延误不会赔偿的。以上就是我们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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