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唐山律师网!

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3503252886

您所在的位置: 唐山律师网 >品牌服务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电话号码:0315-2225478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邮箱地址:liujunguo1972@163.com

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刑事辩护

管制人员可以出国吗

    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的主要措施之一,被人民法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由就近的公安机关执行刑期,判处管制后实行的是社区矫正服务,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的活动,那么管制人员能不能出国的?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管制人员可以出国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出国的,只有在刑期执行结束后才能出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三、管制如何执行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出国的,只有在刑期执行结束后才能出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503252886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88号宝升昌广场商业二层

 Copyright © 2018 www.tangshanlawyer.cn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