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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国律师 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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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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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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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

    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措施中的主刑之一,管制是比较轻的处罚措施,一般适用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分子,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是会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的,那么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

    被判管制后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一、被判管制后的义务

    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要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二、被判管制后的权利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要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而被判管制后,也具备劳动中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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