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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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02200910733147
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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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有关的刑事犯罪是非常多的,而对于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而涉黑涉恶一般是以团伙的形式出现的,公安机关会取缔这些犯罪团伙。那么涉恶会被没收财产吗?
对于涉恶犯罪团伙的财产,公安机关一般是会进行没收的,人民法院对涉恶团伙进行判刑后,对犯罪分子分别作出判决时,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由人民负责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时要注意的问题:
1、没收的财产是犯罪分子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人民法院不能没收与犯罪分子无关的其他财产。
2、没收犯罪分子财产时要有所保留,如果犯罪分子有扶养人的,要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保障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
3、如果没收财产的犯罪分子有合法债务的,没收的财产要优先偿还债务。剩余的财产才能没收上缴国库。
没收财产是属于财产刑之一,对于一些涉黑犯罪、经济类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类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但没收财产时要注意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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