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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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没收财产是我国刑事处罚的种类之一,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后,由审判案件的法院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没收,那么,没收财产法院会拍卖房子吗?
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没收后,被执行的财产需要变价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的方式处理房屋。人民法院在没收犯罪分子房屋的时候,如果房屋是犯罪分子唯一的住所,为了保障犯罪分子和扶养人的生活所需,是不能拍卖房屋的,只能对房屋进行查封,让被扶养人在房屋中生活,但如果超出最低生活费标准,是可以执行财产的。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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