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人,现为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俊国作为一名资深的律师有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专注各类法律纠纷代理,特别是对于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肇事,工程建筑等相关案件... 详细>>
律师姓名: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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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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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刑事处罚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而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一种,而没收财产是有一定范围的,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依据《刑法》规定,可以没收的财产只能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但需要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和家属的生活所需,没收财产一般是适用经济犯罪类的案件。
如果犯罪分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债务的情况下,在债权人向法院请求的情况下,没收的财产应该优先偿还合法的债务,如果造成被害人损失的,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是属于通过犯罪行为所得的,还需要对财产进行追缴和退赔,属于被害人的退还给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上缴国库。
从上文分析可以知道,没收财产最大的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对犯罪分子个人以外的财产是不能没收的,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另一方的部分,犯罪分子父母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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